
2022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增强警示震慑效果,深化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张志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9月至2017年12月,张志强任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若羌县阿尔金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机关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27200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1月,张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邢新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邢新泉任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加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93000元;其还存在职务违法行为。2022年1月,邢新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政务降级处分(降低工资薪级,处分期二十四个月),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若羌县吾塔木乡人民政府驾驶员刘克林私车公养问题。
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刘克林任吾塔木乡人民政府驾驶员期间,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及其女儿私家车合计加油19次,累计金额5553元。2021年12月,刘克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中,涉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私车公养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也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没有休止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作风建设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县党委、县纪委监委坚决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的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视查找问题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推动作风建设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引以为戒,时刻牢记党纪国法是不能碰触的“高压线”,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于律己、自警自省、谨慎用权、依法办事,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站稳人民立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深化作风治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要立足职能职责,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持续跟进监督,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心存侥幸、任性妄为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持续释放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纠治“四风”是严到底、不能松让的强烈信号,以铁的纪律、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